▲陳姓男子見主動上門的女子精神狀況有異,決定付錢讓她另外開房間睡,事後卻挨告性侵。(示意圖/pexels)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獨自到台北做生意,平常就住在商務旅館,日前1名曾光顧的女客人突然打電話,聲稱被家暴,需要地方借宿,陳男同意讓女客到房間,但是因為女客講話嗲聲又帶點無力感,覺得怪怪的,決定出錢讓女客另外開房間住1個月,女客疑因此不滿控告陳男性侵卻拒絕驗傷,台北地檢署根據監視畫面等證據,23日處分不起訴陳男。
年約20多歲的陳男從外縣市到台北擺攤賣手機殼,為了省房租,選擇住宿在便宜商務旅館,6月間某天晚上,突然接到曾跟他買手機殼的女客人電話,說是被男朋友打了,不敢回家,陳男答應女客人到住宿商旅見面在說。
結果2人在房間見面沒多久,陳男發現女客人講話聲音有點爹,又有點氣若游絲,直覺女客精神狀況不佳,立刻跑到櫃台,要求多開間房讓女客人住宿,還說願意幫忙支付1個月的生活費,但是剛好房間全滿,只剩下沒冷氣的員工休息室,女客人竟也同意入住。
隔天上午,早班櫃台向陳男確認是否支付女客人房錢,陳男拜託櫃台人員幫忙趕她走,女客人得知後,打了幾通電話找「老公」求援,最後向警方報案稱自己遭陳男性侵。
陳男被告的一頭霧水,喊冤2人同處一室的時間短暫,不可能碰女客,櫃台人員也證稱,女客的確講話聲音奇怪,讓人感覺不舒服,檢察官考量女客人提告性侵卻拒絕到醫院驗傷,商旅監視器畫面也顯示,女客一進房,陳男就離開去櫃檯,因此採信陳男辯詞,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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