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傳訊息恐嚇阿桃。(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女子「花花」(化名)不滿另名女子「阿桃」(化名),多次向其催討債務,竟然就傳LINE恐嚇對方,誇張的言詞讓阿桃心生畏懼,因此趕忙向警局報案。對此,嘉義地院審理後,依法判花花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花花因為不滿阿桃多次打電話,向她催討債務,竟然就傳LINE恐嚇對方,「你瘋女人,你要我承擔,你不要想太美,你去報警啊,我會讓你跟蔡死的很難看,我是冤枉的」、「在我的人生過程中,我看了許多打壓我的人,馬上就出事,不是車禍就是家運出問題」。
花花恐嚇的言詞讓阿桃心生畏懼,因此向警方報案,而花花坦承確實有傳上述言詞給對方,但矢口否認有恐嚇犯行並辯稱,「因為我當時在忙,阿桃一直打電話轟炸我,我並沒有要恐嚇她的意思,我是情緒發言不當等語。」不過,法官勘驗證據之後,認為其辯詞無可採,犯嫌勘認定。
對此,法官在考量花花的智識程度、職業、家庭經濟狀況、犯案動機、犯後態度,且迄今未與阿桃達成和解等情況後,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她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