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嗲聲女主動上門,經商男鎮定另開房,事後仍被告性侵。(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一名20多歲陳姓男子日前北上台北經商,平常居住在某商務旅館,今天6月突然接到女客人小美(化名)電話,對方聲稱「遭男友家暴」需要地方借宿,他考量對方行為相當詭異,遂出錢開房讓對方住,不料事後竟然被小美提告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由於小美拒絕驗傷且證據不足,予以陳男不起訴處分。
綜合媒體報導,陳男獨自一人北上經商,平常居住在某商務旅館,今天6月某日晚間,突然接到女客人小美電話,對方聲稱被男友暴力毆打,人在外面不敢回家,希望他可以提供地方過夜。他起初沒有多想就同意小美到旅館見面,直到見面後對方才驚覺行為詭異。
原來2人在房間短暫聊天後,他發現小美講話嗲聲嗲氣,聲音有點氣若游絲的感覺,他認為對方精神狀況不佳,考量後決定請旅館人員另開房間,雖然當晚碰上房間全滿,最後仍讓小美暫時住在員工休息室,直到隔天委託旅館幫忙趕人,不料小美聽到旅館趕人要求後,竟然打電話給男友求救,事後還對他提告性侵。
陳男向檢方供稱,2人獨處時間非常短,根本不可能性侵對方,旅館監視器也有拍下,小美待在他房間的時間相當短,旅館人員也可以作證。台北地檢署認為,小美提告性侵卻拒絕驗傷,加上旅館監視畫面確實顯示,小美進房不久,陳男就出門到櫃檯,準備另開房間,因此不採信小美說詞,予以陳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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