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授假扮女生拐騙3名國小學童拍裸照,遭法官判刑7年8個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陳韻如/台南報導
陳姓私立大學教授因為對外貿自卑,想尋求慰藉,竟透過臉書與3名國小學童互加好友,接著佯裝成國中女生,與對方互傳裸照。案經國小學童家長發現後報警,法官依法判陳男7年8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陳男在臉書上創設了一個女性的帳號,並佯裝成是國中女,再以此帳號傳訊給1名小四女童,當時,他為了取信女童,先是傳送了女性裸照給對方,女童信以為真後,他接著引導對方自拍裸露胸部、下體的照片傳送給他。案經家長發現後報警,沒想到檢方竟查出,還有2名國小學童受害,因此將他依法起訴。
對此,陳男坦承犯行,並深感悔悟,而他的辯護律師也指出,陳男因為年幼眼睛斜視,又有遺傳性疾病,從小對於外貌感到相當自卑,後來從事教職期間,又因為壓力大及自卑感的壓迫,為了追求刺激才犯下大錯,而他所使用的手段相較下也較輕微,且也與其中一名女童達成和解,另外一名則已表示不願追究等,請求法官輕判。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為人師表,又受高等教育,如果有性需求或是有壓力、心理因素需排解、抒發,依照他的智識程度、經濟條件,應該是有能力選擇合法、有效管道來解決,但他卻以此方式尋求慰藉,並不足以引發社會同情,因此將他依3個以詐術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的電子訊號罪,合併判處7年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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