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多次性侵高中妹,還逼對方拍攝自慰片,下場遭判刑10年8月。(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男子阿進(化名)透過網路認識高中女學生小言(化名),2人在LINE中大聊性私密話題,事後阿進將小言的臉書、IG等個人資訊截圖下來,要求小言拍攝自慰片供他打手槍,小言擔心2人先前的對話會曝光,只好順從,沒想到阿進竟然食髓知味,多次逼迫小言外出與他發生性行為。法院審理後,判阿進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進2019年7月間透過網路交友APP認識年僅16歲的小言,2人轉用LINE聊天,雙方更聊到關於「性」的私密話題,沒想到阿進竟然偷偷查了小言的個人資料,傳訊稱「妳家住哪裡,妳讀哪一班,妳同學有誰,我都知道啊」,要求小言外出與他發生性行為。小言擔心因為擔心對話紀錄會被父母、同學知道而不敢抵抗,遭性侵得逞。
事隔1個月,阿進又故技重施,這次還變本加厲,拿著上次發生關係時拍下的照片恐嚇小言,再度性侵得逞;同年9月阿進要求小言拍攝自慰片給他看,如果不拍的話「我會受不了,就要妳出來陪我做愛」,小言不願意再遭受蹂躪只好拍攝影片傳給阿進。
但小言萬萬沒有想到,阿進事後竟然又傳訊息跟她說,用小言的自慰片打手槍「已經膩了」,要求她拍新片,遭她拒絕後又出言恐嚇,「妳都這麼絕了,那我也不用客氣了」。小言一聽嚇壞,哀求阿進另外找人發生性行為,沒想到卻獲得對方回應,「妳不用想了,沒可能最後一次,妳再說一次,我就每個禮拜都找妳」,小言擔心阿進握有她的把柄,只好再度赴約,遭3度性侵得逞。
小言因為此事大受打擊,最後只好將事件告訴媽媽,並報警處理。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阿進為了滿足自己的一己私慾,竟然無視小言只是個未滿16歲的少女,與自己年齡相差20多歲,竟前後對小言伸出4次狼爪,犯後只坦承部分犯行,依3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1個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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