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渡假村仲裁結果出爐。(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位於台東縣東海岸的美麗灣度假村興建14年無法營運,業者不堪虧損提出仲裁案,向台東縣府求償12億1922萬,仲裁結果23日出爐,台東縣府免賠但應以6.29億將建物買下,台東縣長饒慶鈴24日也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將展開以下三個方向的處置動作,決不讓台東縣民的權益受到任何傷害。
饒慶鈴表示,過去這十幾年,美麗灣的爭議已經超越了環境與經濟問題,演變為社會事件,各方的論述造就了現在的既成事實。如今,既然仲裁的結果已經出爐,她希望所有的問題到她為止。
依據仲裁的判斷,台東縣政府將100%持有美麗灣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換句話說,美麗灣將由全台東人共同擁有,饒慶鈴強調,基於這樣的精神,縣府將展開以下3個方向的處置動作,決不讓縣民的權益受到任何傷害。
第1點,這塊土地本來該是什麼名字,就該是什麼名字。未來,將不會再有美麗灣這個名詞,杉原灣應該正名為他原有的名字,美麗灣這個名詞的存在只到今天為止。
再來,延續中央「向山致敬、向海致敬」的指導,主張,海洋與環境應該全民共享,因此縣府會將沙灘部分重回台東人長久以來最愛的戲水海灘,未來並朝公有海水浴場的方向做規劃,也將部分土地交由部落認養使用。我們會在這個精神下盡快研擬後續執行方案,讓該人民的還給人民,該部落的還給部落。
最後, 主建物如今已是所有縣民的資產。關於主建物的處置,一定要合法、合理、合情,除了優先卸下美麗灣的招牌外,我們必須要向各方請益,綜合縣民、地方代表、學者、環保專家、文史工作者的意見,延續富山護漁區復育與教育的成功經驗,整合出最有利的處置方式。關於這點,各位已經給了這棟建築十幾年的等待,也希望社會可以再給台東縣一些時間,為台灣創造最大的利益。
饒慶鈴更引用加拿大歌手也是詩人的萊昂納德·科恩的一句話「There is a crack, a crack in everything ,That's how the light gets in」,萬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進來的地方,我想用這一句詩,來期盼台東與台灣有一個光一般的美麗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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