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李姓男子3年前與已婚婦人發生婚外情,人妻交往未滿3月即求去,李男竟將2人性愛影片與照片傳給人妻友人甚至大學學弟挨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李姓男子於2017年與1名已婚婦人生婚外情,但還不滿3個月,人妻隨即求去與李分手,李男見挽回無望竟將2人性愛影片、照片傳給人妻友人甚至大學學弟,人妻不甘受辱報警提告;李男偵訊時辯稱手機遺失,影片並非他所傳,檢警查出,李確實曾遺失手機,但SIM卡卻未補辦過,地院法官不採信其辯詞,審結依散布猥褻影像、照片、圖片供人觀覽罪判處李6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李姓男子在2017年8月至11月間與已婚人妻發生婚外情,2人感情迅速加溫,交往期間李曾在2人發生親密關係時拍攝性愛影片與婦人裸露照片,但未滿3個月人妻有意求去分手,李男見無法挽回,隔年3月間竟將2人性愛影片與照片傳給人妻之親友甚至包括大學學弟觀賞,學弟後來告知人妻此事,李男還傳送性愛照片給人妻親戚,附上恐嚇信「還有影片檔案」,婦人心生畏懼李男持續傳播,因此報警提告。
李男在偵訊時卻否認犯行,辯稱其手機曾於2018年1、2月間遺失,可能被人撿到後破解密碼亂傳;地院法官向電信公司調閱其資料查出,李男從未補辦過SIM卡,且其傳播位置都在其家人在桃園市某區販賣蔥油餅攤附近,顯示使用者就是李男本人。
法官不採信李手機遺失說之辯詞,審酌李行為對人妻造成身心莫大痛苦與壓力,案發至今也未和解賠償,人妻出庭時請求法官從重量刑,審結從重依散布猥褻影片、照片、圖片供人閱覽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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