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人妻小梅(化名)1986年間與丈夫阿偉(化名)結婚,兩人育有一名女兒,某一日丈夫卻突然不告而別,留下她與女兒相依為命,期間雖然曾和姊妹一起騎車去找人,可惜一無所獲,忍了21年才心寒決定訴請離婚。
▲小梅不滿丈夫拋棄妻女,離家21年音訊全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小梅在判決書中主張,兩人結婚之後丈夫就沒有付過生活費,還因為價值觀不同以及溝通不良而多次起爭執,婚姻生活就這樣持續大約13年,然後就在1999年的某一天,對方突然無故離家出走,她因為擔心還曾經外出找尋,但沒有找到人,如今女兒已經成年,算一算夫妻倆也分離整整21年,這才決定提告請求離婚。
而阿偉先前因為交通事故導致腦中風、癱瘓,無法出庭應訊,於是委託親人到庭,表明同意與小梅離婚,對於上述指控都沒有意見。
▲女兒從小就很少與父親阿偉相處。(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兩人的女兒也證稱,其實父親離家之前父女倆也很少見面,「我早上起來時他已經出門,我睡覺後他才回來」,1999年間突然離家出走,母親還和阿姨一起騎車出去找,沒有人知道父親去哪了,也不知道電話號碼,甚至連為何要離家的原因都不清楚,「我只知道他們意見不合,會爭執,媽媽向爸爸拿錢,他都不給,我要繳學費都是跟媽媽拿」、「他們還會為了財產的事吵架,因為房子登記在媽媽名下,所以爸爸不願意支付貸款」。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阿偉離家至今已超過21年,期間從未關心妻子、女兒,顯然沒有盡到家庭責任,加上雙方心意已決,最終裁定准許小梅請求,判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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