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前往夜店喝醉酒後竟持西瓜刀對員警揮舞,導致一名警員左手無名指、小指被砍。(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黃宥寧/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金男酒過三巡,竟在夜店前手持西瓜刀揮舞叫囂,員警見狀上前勸阻,竟遭金男持刀砍,造成左手無名指及小拇指被砍傷,只好呼叫警力將他制伏,訊後依妨害公務罪送辦,台中地院認為他根本蔑視國家公權力並嚴重損及社會秩序及國家法治,依法判刑4個月。
判決指出,金男於今年1月凌晨3時許,手持一把西瓜刀,於台中某夜店前揮舞叫囂,當時正執行勤務的莊警員見狀立刻上前勸阻,不料金男竟大聲咆哮甚至將西瓜刀揮向莊警員左手掌,導致莊警員左手無名指及小拇指開放性傷口、左手小指屈指肌腱斷裂。隨後支援警力到場將金男以現行犯逮捕。
全案審理時,金男坦承犯案,也與莊警員達成和解,法官認為,金男不知自我控制情緒管理,在警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持銳利刀器妨害警員公務執行,甚至使公務員受傷,蔑視國家公權力行使,並嚴重損及社會秩序及國家法治,但念金男未曾犯罪,素行良好,依法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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