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淡水部分路邊停車格11月2日起要收費。(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蔡文鈴/新北報導
為減少公有停車位佔用情況,新北市交通局自11月2日起,針對汐止區伯爵街、淡水區淡金路1段等巷弄內的路邊停車格位實施收費管理,採分時段計次收費,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也讓停車位公平共享。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科長許芫綺表示,今年初起包括新店、汐止、樹林、板橋、林口、中和、土城等部分路段、數百個公有免費停車格都轉型收費管理;11月2日起,汐止區伯爵街、伯爵街5巷、12巷、康寧街753巷10弄的路邊停車格,週一至週五的8時至20時,採計次60元收費;另淡水區淡金路1段152號、497號周邊兩側停車格,週一至週五的7時至20時,採每4小時計次收費30元,除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也讓停車位公平共享。
許芫綺指出,新北市計有3萬2千多公有停車格,其中約有4千多格位在巷道內、公私共有或條件不符合而未採取收費管理,因此部分出現民眾以廢棄腳踏車、花盆等路障占用,成了私家車位,更衍生髒亂,破壞市容。
許芫綺強調,公有路邊停車位是否採收費管理,需要先了解是不是為公有地,並評估巷道寬度、交通流量,再決定是否納入收費;即使巷道屬私有地,也不能自行劃設車格停放,另停放在私人土地上若有妨礙巷道通行,則可請警方執法取締。
交通局提醒駕駛人,於收費路段停車離開時未見繳費單或連假期間有到期的繳費單,可利用行動支付App(停車大聲公、街口支付、車麻吉、Pi行動錢包、歐付寶、一卡通、橘子支付、萬付通及遠傳電信等9家App),以及全國繳費網線上查詢繳費;如有問題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550(您停車,我服務),或至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路邊停車費查詢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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