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旗美獅子頭圳遭人棄置農藥污染,水體變成紅色。(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記者黃子倩、吳世龍/高雄報導
高雄市環保局27日接獲民眾通報,旗美地區獅子頭圳遭紅色廢水污染,立即派稽查人員到達現場,發現有河段確實呈紅色污染。環保局立刻會同農田水利會、警方追查,發現排水溝內被棄置農藥(加保扶),導致水圳內水色變成紅色。
▲高雄環保局於獅子頭圳撈起的農藥包。(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經過環保局現場採集水樣分析,現場檢測pH 7.99、水溫27.5℃、導電度452 μS/cm、溶氧4.31 mg/L,無明顯異常,並採集水樣送驗分析。而現場也立刻將農藥撈除,稽查人員沿線巡查水色已恢復正常,目前正請警方加入協助追查到底是何人所為,後續將依相關規定查辦。
▲高雄環保局會同警方等相關單位前往現場追查、檢測。(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環保局指出,旗山區獅子頭圳屬高屏溪上游水污染管制區,為一條灌溉渠道,經查沿線種植水果等農作物,無污染工廠,水質良好,然而這次卻遭不肖人士任意棄置農藥,導致河川染成紅色,由於該農藥遭棄置,流入水體當中,將對於水生生物造成危害,已經對獅子頭圳造成明顯污染,除違反水污法第30條,可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外,也涉及刑法第190條之1的流放毒物罪,將依法究辦。
高市環保局稽查科科長陳偉德指出:「根據民眾通報那邊有水質異常的情形,我們派員去稽查,水色呈現紫紅色,現場同仁去踩水樣,水質沒有異常情形,農田水利會的人發現水中有農藥,撈起之後,加保扶遇水本來就會變色,只要沾染一點水就會容易變紫紅色。」
此外,環保局也呼籲勿以身試法,尤其位於水污染管制區內任何使用農藥、化肥或棄置污染物、飼養家禽等足使水污染行為,皆觸犯水污法30條,若投棄毒物或其他有害健康之物污染河川或其他水體者,將為涉刑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環保局亦將持續針對較偏遠之水污染管制區加強巡查,以確保河川水質。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