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疾管署提供)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大烏龍!指揮中心坦承,返台確診新冠肺炎的40多歲江蘇台商(案530),經調查發現是用到法國返台男(案536)檢體,會將該案號移除,並通報IHR。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已於案530進行溝通,對方也能接受該情況。而該男原本就是居家檢疫對象,原本就有人身自由喪失情況,在院也都是隔離治療,沒有因為「被確診」受到其他人身限制,屆時也會發放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
陳時中指出,案530於機場留驗之病毒強陽性深喉唾液檢體,經人體核酸(DNA)鑑定比對,實為案536檢體,判定檢體有錯置情形。調查結果顯示,應於實驗室中,因應不同檢驗儀器適用不同檢體管,需人工作業及轉置檢體造成錯置。
指揮中心已進行流程檢討,將對COVID-19檢驗網將建置進一步防錯機制;鼓勵檢驗機構增加實驗室人力,強化實驗步驟中檢體比對;並積極引入自動化程度高之核酸檢驗機型,以減少人工手寫標號、轉管步驟。
陳時中表示,截至目前COVID-19檢驗網累計檢驗10萬多例檢驗,為我國COVID-19重要防疫工作環節,這是第一次發指揮中心感謝醫檢師與實驗室人員辛苦付出,不會針對錯置實驗室與人員進行懲處,也將以此次經驗虛心檢討,持續完善並精進檢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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