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陳碧玉認為以1名警力7萬多薪水,用來處理違規單不符經濟效益,她建議委外,讓警力回歸專業工作。(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1個月平均有7萬多件交通違規告發案件,皆由員警自行處理後續資料業務,1人1天可辦理60件,台南市議員陳碧玉認為以1名警力7萬多薪水,不符經濟效益,她建議參考其他縣市委外,讓警力回歸專業工作,除可增加警力,也能減輕費用及員警負擔。
台南市長黃偉哲同意先做處理公務機密效益評估,在不涉及個資與保密下,可參考其他縣市作法,讓警力做專業。
陳碧玉議員表示,台南市最近3個月的交通違規告發件數,7月檢舉案有28015件、逕舉33301件、攔停14855件,總計76171件。8月檢舉案28175件、逕舉27672件、攔停13806件,總計69653件。9月檢舉案27955件、逕舉26583件、攔停25962件,總計80500件。她問警察局長詹永茂以年平均為計,平均1年多少件交通違規案件呢?詹永茂說,每個月平均為7萬多件。
陳碧玉議員說,一位警員的薪水每個月約有7萬多,她問詹永茂,1位員警1天上班8個小時可處理幾件呢?詹永茂說,包含受理、截圖、告發、審核及回覆程序,可處理60件。陳碧玉議員認為這不符合經濟效益,尤其當前警力並不充足,應該仿效有些縣市已將此業務委外,讓警力回歸專業工作。她表示,台北市攔停委外每件不含郵資約7-8元,檢舉費用不含郵資每件15-16元。新北市攔停各分局自行辦理,逕舉每件委外11-12元。桃園市攔停每件7-8元、逕舉每件15-16人,皆不含郵資。
陳碧玉議員指出,以員警薪資來計算,若委外,在攔停方面可雇用3人,逕舉方面可雇用2人。她質疑台南市何以不委外,要自辦呢?警察局長詹永茂說,處理交通違規告發業務,台南市自辦一年約為1千萬元、其他縣市為一千萬元以上,委外的台北市為27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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