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21歲黎姓越南籍女子來台擔任幫傭,卻因為讓雇主的4歲兒子獨自騎滑步車過馬路,導致孩子遭藍姓女子駕駛的休旅車撞上,送醫急救仍因傷重不治,日前她與肇事駕駛一起,被苗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藍女沒有注意到獨自過馬路的男童而撞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非本文肇事車輛)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姓夫妻因為工作忙碌,於是聘請幫傭幫忙照顧兩名兒子;2019年10月19日上午黎女推著乘坐三輪車的弟弟去散步,4歲哥哥則自己騎滑步車跟在後面,3人在某上坡轉角處過馬路時,哥哥卻遭轉彎下來的休旅車撞上,導致頭顱骨折,送醫急救仍因傷重不治。
事後,肇事的藍女因為開車疏於注意路況,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而受託照看孩子的黎女也因為照顧不周、放任4歲男童獨自過馬路,日前同樣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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