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潘姓男子與張姓已婚女子外遇同居,去年2月間,張女謝姓丈夫發現張女與潘男共乘一車,趴在引擎蓋要求返家,潘男唆使蔡姓友人飆車害謝男摔死。(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潘姓男子與已婚張姓女子發生婚外情,2人甚至在外同居,張女的謝姓丈夫獲悉後在去年2月除夕前發現張女與潘男共乘一車,謝男要求張女返家過年,謝男趴在引擎蓋上阻止離去,潘男竟唆使蔡姓友人高速飆車企圖甩掉謝,潘男等人狂飆10公里,最後謝男體力不支摔車慘死,還留下高齡父母與幼子,桃園地院刑事庭重判潘、蔡2人13年與13年2月重刑,民事庭部分則判處2人應賠償謝的5名家屬1070萬餘元,本案上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死者謝男與張姓妻子相處不睦,張女與47歲的潘姓男子則為朋友關係,去年進而在外同居,去年2月2日深夜,潘男與張女搭乘39歲蔡姓男子轎車準備前往找張女友人,謝男得知後驅車趕往現場,發現張女與潘男等人共乘一輛車,謝男上前理論。
潘男與張女等人不理會想開車離開,謝男突然趴在引擎蓋上,雙手抓住擋風玻璃柱阻止潘等人離去,並要求張女返家過年,潘男唆使蔡男猛踩油門離開,但謝男趴在引擎蓋上,潘男要蔡狂飆至時速100公里,沿途高速行駛,還蛇行長達10.9公里,張女則在後座大喊「停車,那是我老公」企圖阻止。
謝男終因體力不濟重摔至馬路上,送醫後因顱內出血併中樞神經衰竭致死,桃園檢方則依殺人、教唆殺人等罪嫌將蔡男與潘男提起公訴。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共同殺人罪判處蔡、潘分別為13年2月、13年有期徒刑。
民事庭部分,謝男父母、3名小孩則提起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謝的父母痛失愛子主張喪葬、扶養與精神撫慰金等,向潘、蔡求償總計1541萬餘元;但潘男辯稱,當時並沒有殺人主觀故意,只是想離開而已,認為對方求償金額過高,他沒辦法負擔;蔡則未出庭僅以書狀答辯,否認自己行為與謝男死亡之間有因果關係,還說本案已上訴第三審審理中,應等刑事定讞後再行審理。
地院民事庭認為,依刑事一審可確認謝男死因與潘、蔡之行為有相當因果關係,法官認為,謝的父母、子女求償有依據,審酌謝男死亡導致一家破碎,依喪葬、扶養與精神撫慰金部分,判處潘、蔡應賠償5人共計1070萬餘元,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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