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女大生遭勒殺 檢疑「掌握神秘關鍵證據」 律師:孤狼式犯案

▲馬國女大生遭勒斃殺害,梁姓嫌犯被移送地檢署偵辦。(資料照/記者吳世龍攝)

▲馬國女大生遭勒斃殺害,梁姓嫌犯被移送地檢署偵辦。(資料照/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長榮大學馬籍鍾姓女大生遭勒殺命案引發矚目,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以梁嫌涉犯強制性交故意殺人、強盜殺人等罪嫌且有逃亡事實,向法院聲押獲准;檢方是否「掌握神秘關鍵證據」,才能讓法官信服梁嫌確實有殺人之故意。上善法律事務所律師范綱祥認為,檢察官只要充分說明案發情形,證明梁嫌完全掌控狀況而無誤殺之可能,應該能夠證明有殺人之故意,而不是僅有傷害故意。

執業律師的范綱祥指出,本案嫌疑人到案後承認有麻繩勒頸的行為,麻繩勒頸明顯是有危害生命可能之行為,犯嫌主張只有傷害的故意並不容易被採信,檢察官若能充分說明案發情形,證明犯嫌完全能掌控狀況而無誤殺之可能,應該就能夠證明是有殺人之故意,而不是僅有傷害故意。

范綱祥提及,犯嫌究竟是只有猥褻或還有刑法上性交的行為,經由法醫鑑定,應該不難辨別,其實從精神面來說,犯疑之前曾竊取女性內褲等行為,其精神狀態確實不是正常,但行為時是否辨識能力或控制能力有減低情形,而能減輕其刑,則需要精神醫學方面的專業鑒定來確認。

范綱祥以自己執業辯護經驗舉證,曾為一名受過高等教育且為成年人猥褻少年案,這名當事人說起話來非常能說善道,看不出有某方面問題,但他曾詢問當事人若是正常人,會對一名還就讀國小的少年進行猥褻行為?當事人坦承是不道德的,但當下卻無法控制自己行為導致做出憾事,他為當事人辯護後也常常思考類似案例。

▲長榮女大生遭擄殺案,警方在犯嫌車上起獲大量女用內衣。(資料照/記者吳世龍翻攝)

▲長榮女大生遭擄殺案,警方在犯嫌車上起獲大量女用內衣。(資料照/記者吳世龍翻攝)

至於檢方聲押庭論告,嫌犯只坦承猥褻與誤殺(傷害致死),檢方要出具哪類證據才能說服法官,嫌犯涉嫌姦殺女大生且嫌疑重大,證據內容的強度要如何,法官才會接受?

范綱祥認為,檢方以偵查不公開應是為了確保資訊優勢,避免辦案時的困擾,本案情形初步看來應該是孤狼式的犯案,沒有共犯可能,檢方目前不發佈消息應該只是慎重,畢竟本案涉及國際形象且眾所矚目,檢方放出消息若是錯誤的則可能是覆水難收,是否掌握神秘關鍵證據才能信服法官,則端賴現場蒐集相關重要證據,檢方應該會注意正確性,一旦確認後應該就會對外有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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