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有發現到鍾女遇害前的影像是有拿著手機,但案發後警方遍尋不著。(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長榮女大生遭性侵勒斃案驚爆出案外案,警方在追查死者鍾女的手機下落時,竟查出梁姓兇嫌涉嫌在開車運屍期間,因加油沒錢支付800元,涉嫌拿死者手機向加油站抵帳,全案由警方深入查證釐清中。
據了解,警方調閱追查鍾女遇害行蹤影像時,監視器曾拍到鍾女在28日晚上8時47分走出校園時,手上曾拿著手機,但警方押梁嫌前往棄屍地點搜索時,並未找到鍾女的手機,梁嫌還向警方說並未看到手機,當媒體報導此一震驚社會的重大新聞後,在高雄大崗山的一處加油站向高雄警方報案表示,10月29日凌晨3時多,梁嫌來加油站加油,因當時付不出800元的加油費,索性就拿1支手機抵帳,警方懷疑該手機是鍾女所有。
警方在偵辦本案時,梁嫌十分狡猾,對案情幾乎三緘其口,都是警方提示證據到那,他才說到那。期間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有發現到鍾女遇害前的影像是有拿著手機,但案發後警方遍尋不著,曾問梁嫌鍾女手機到底在哪裡,但梁嫌一概否認到底,即便警方拿出監視器畫面,證明鍾女有拿手機,梁嫌也說沒看到。
直到高雄大崗山一處的加油站,看到此一新聞報導後,回想到當時的確有一名男子來加油,因無法支付加油費800元,而拿出1支手機抵帳,認為該男子就是梁嫌,即向湖內警方報案,台南市專案小組指出,本案目前由高雄湖內分局調閱加油站等相關監視影像進行調查,而後再將相關資料交由專案小組彙整續辦,目前尚在查證手機內容,進一步釐清手機是否為鍾女所有。
警方調閱的14秒監視畫面中,鍾女獨自一人走過校門口,手上還拿著手機,時間是10月28日晚上8時47分,走過斑馬線後,她要轉往台鐵便道往租處行走,路程僅約600公尺左右,但這段路一到晚上人煙稀少、燈光昏暗,也沒有監視器,警方後來所調閱的監視器像,顯示晚上10時8分才看到梁嫌車子駛離,這81分鐘的時間,發生了甚麼事,就是檢警目前正在釐清的案情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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