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求職、租房不順,一時心情不佳撕毀12.6萬元紙鈔,事後遭罰13.5萬元。(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男子阿中(化名)今年5月3日間入住一間旅社,因求職、租房不順,一時心情不佳,直接撕碎12萬6000元紙鈔,並撒在房間地板、拋撒至一樓道路,遭大樓管理員報警。對此,台北地院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處阿中罰金13萬5000元,如易服勞役135日,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中今年5月3日上午10時許因為心情不佳,於其入住的8樓房間內,當場將125張1000元紙鈔、10張100元紙鈔撕毀,並將100元的紙屑撒在客房地板,1000元的紙屑則拋撒至一樓道路上,直到旅社大樓管理員見狀,將碎掉的紙鈔撿起並報警,整起事件因此曝光。
阿中於警詢及偵查中均坦承不諱,表示因找工作、租屋處不順,一時心情不悅,才會撕毀紙鈔,而檢方也將紙鈔屑送往鑑識實驗室鑑定,確認阿中撕的紙鈔為真鈔後,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酌阿中犯案動機,其毀損之紙幣數量、面額及來源,並參酌阿中犯後態度尚佳,但已有妨害自由、不能安全駕駛、恐嚇取財等前案紀錄,依故意損毀幣券,致不堪行使,處阿中罰金13萬5000元。對阿中而言,這項判決結果相當於一次損失26萬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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