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婦人在百貨公司專櫃買一條3500元項鍊送妹妹,未料妹妹僅戴兩次就弄丟,認為自己買到瑕疵品,便拿著空的首飾盒,氣憤衝到專櫃前求償,還辱罵櫃姐「妳家人都死光了嗎」、「妳今天沒有賠我,我就在這邊讓妳沒有辦法做生意,妳也不要做了」。對此,台北地院審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婦人罰金5000元,易服勞役5日,緩刑2年,可上訴。
▲婦人購買的項鍊不到一星期就遺失,認為自己買到瑕疵品,衝到櫃位求償爆粗口。(圖/翻攝臉書「爆怨公社」,下同)
判決指出,婦人今年4月25日於專櫃買項鍊後,項鍊在一星期內於不詳地點遺失,她認為項鍊疑似有瑕疵,同年5月1日帶著首飾空盒返回櫃位,向櫃姐求償。孰料,婦人一到櫃位,卻疑似不滿櫃姐處理態度,竟爆粗口大罵,一邊激動拍打桌子,一邊吼著「幹」、「妳們家人都死光了嗎」、「妳全家死光了嗎」、「妳今天沒有賠我,我就在這邊讓妳沒有辦法做生意,妳也不要做了」等語,讓櫃姐心生畏懼,決定提告。
根據臉書「爆怨公社」影片,婦人當時聲稱自己花3500元買項鍊送妹妹,但妹妹只戴了兩次就弄丟項鍊,整天心情不好,決定向專櫃賠償,而她認為櫃姐態度不好,更是當場失控拍桌,辱罵「不要叫工讀生來站櫃」、「這裡是高級百貨公司不是路邊攤」、「妳全家死光了嗎」、「妳今天沒有賠我,我就在這邊讓妳沒有辦法做生意,妳也不要做了」。
事後,婦人確實獲得一條新項鍊,惟痛罵櫃姐過程,已遭一旁民眾以手機拍攝全程,櫃姐雖提告公然侮辱罪,但檢方勘驗影片後,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婦人。
對此,婦人於審理期間與櫃姐達成和解,獲櫃姐撤告公然侮辱,而法官針對非告訴乃論之恐嚇危害安全罪,處婦人罰金5000元,易服勞役5日,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案發當時專櫃主管聞訊趕緊到場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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