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骨塔女業務雖已46歲,但風韻猶存,讓陳男醉心不已...(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苗栗縣29歲陳姓男子日前在桃園工作,意外結識販賣靈骨塔的46歲女子,不料卻被控3次性侵。陳男到案後喊冤,稱雙方互有好感接吻,但絕未性侵。桃園地檢署考量女子前後供詞不一,有違常理,疑似買賣未成提告,近日偵結不起訴。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女子指控,陳男今年2、3月以介紹客人為由,先後在中壢區賓館、她的住處及一家汽車旅館3次性侵得逞。陳男到案後強調,兩人雖有年齡差距,但認識後互有好感,所以約出來見面接吻,未發生性關係,更沒有性侵。
今年8、9月複訊,女子改稱只遭性侵1次,後又改口她積極抵抗、陳男未得逞。桃園地檢署認為,女子若急於出售靈骨塔,可以約在公開場所,卻偏偏單獨約在住家、賓館,加上無積極證據證明陳男有妨害性自主罪嫌,因此偵結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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