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2日再度入監服刑。(圖/達志影像)
記者王佩翊/編譯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因貪汙收賄,二審被判17年徒刑,罰金130億韓元(約新台幣3.28億元),終審維持二審判決,稍早正式入獄服刑。李明博2日下午乘車從位於江南區的家中出發,並於2時左右抵達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接受檢方傳喚,隨後被送往首爾東部看守所,直到2036年刑滿才能重見天日。
根據《韓聯社》報導,李明博2018年4月因貪汙收賄、濫權、逃稅等16項罪名遭檢方起訴,其中貪汙金額高達247億韓元(約新台幣6.23億元),涉及賄賂金額則為111韓元(約新台幣2.8億元)。李明博二審被宣判17年有期徒刑,最高大法院終審決定維持二審判決,要求李明博服刑17年,罰金130億韓元(約新台幣3.28億元),同時追徵不法所得57.8億元(約新台幣1.45億元)。
李明博2日下午搭車前往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接受檢方傳喚,隨後便搭乘檢方安排的車輛前往首爾東部看守所服刑。有鑑於李明博的身分特殊,且考量到前總統身分與禮遇問題,因此將被分配到看守所內的獨居室,面積約為13.07平方公尺,周圍也將設置隔離措施禁止其他囚犯靠近。
這也是李明博自2月25日被停止執行拘留後,時隔251日再度被收監,雖然李明博的刑期為17年,但由於他在看守所被羈押的一年時間可以折抵刑期,因此未來只需再服刑16年,待2036年便可刑滿獲釋,不過到時候他也已經高齡95歲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