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管中閔兼職案,檢察官查無不法。(資料照/翻攝自YouTube/頻道臺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大校長管中閔2年前獲遴選後,一度遇上教育部拒發聘書的「卡管事件」,不少民眾也向台北地檢署檢舉,管隱匿到台哥大兼職擔任董事、未經核准赴陸授課,涉及偽造文書、背信等多項罪名,但檢察官調閱管的出入境紀錄,並傳喚相關證人後,認為全案查無不法事證,將9件案件簽結。
管中閔在2018年1月5日獲得台大遴選委員會遴選為新任校長,但因民進黨政府不滿,教育部拒發聘書,一直到2018年12月24日,教育部長的葉俊榮才宣布「勉予同意」,2019年1月8日管中閔正式上任。
而北檢從在2018年開始,就接到許多民眾檢舉,陸續分9件他字案展開調查,其中包括管被指參與遴選時,隱匿曾到台哥大兼職董事的經歷,涉及偽造文書等罪,但檢察官調查,管任台哥大董事時,只是台大教授,沒有兼任校務行政職,且有請台哥大回饋學校,所有程序都依校方相關兼職規定辦理。
檢察官認為,管有權製作自己的履歷文件,並沒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問題,至於管被指違法赴陸授課部分,經查管在因公職等因素受管制期間,都沒有未經核准擅自出境等紀錄,查無違法情事,因此在日前將所有相關案件全部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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