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高大成談馬國女大生案。(圖/翻攝自YouTube/新聞挖挖哇!,下同)
記者陳羿妏/綜合報導
台南長榮大學大馬籍24歲鍾姓女大生,10月28日獨自從學校返回租屋處時,遭梁育誌擄殺、棄屍於高雄阿蓮山區,震驚台灣社會。粱嫌起初否認性侵,不小心弄死鍾女,直到檢警提出相驗結果、突破心防,他才承認「先性侵後勒死鍾女」。對此,針對梁嫌說詞反覆、不小心弄死,法醫高大成表示,一聽到就知道梁嫌說謊,「他就是有殺意在!」
檢警偵辦期間,粱嫌說詞反覆,僅稱「意圖性侵」、「不慎勒斃」、「伴屍19小時」等避重就輕說法。梁嫌一開始向警方表示,他在9月30日於同條台鐵便道試圖擄走一名女大生,惟對方抵抗而失敗,到了10月28日時,他見鍾女獨自走過案發地,便拿出麻繩,自後方套住鍾女頸部,並拉至暗處猥褻。梁嫌另稱,擄鍾女時對方仍有心跳,直到準備將鍾女載往他處,才發覺鍾女已身亡,一時慌亂才載屍於台南、高雄兩地亂繞19小時,最後棄屍於阿蓮大崗山。
▲梁嫌說詞反覆,目前遭收押當中。(圖/記者吳世龍攝)
直到相驗結果出爐,鍾女頸部遭繩索緊緊勒住,口鼻還遭壓迫出血,以及法醫進一步驗屍確認,被害人身上有生前曾遭性侵的跡證,檢警藉此突破梁嫌心防,梁嫌才終於坦承性侵鍾女後,再動手勒斃對方。
對此,法醫高大成在節目《新聞挖挖哇》表示,梁嫌一開始稱「不小心弄死」,聽完此話便知道梁嫌一定是說謊,怎麼可能不小心,正常來說把一名20幾歲年輕人以繩勒脖,雖會昏倒,但如果沒有繼續勒,對方仍會醒來,因此由此可知,梁嫌絕對是完全勒到死亡,這就有殺意、殺人意圖。
高大成進一步提到,全案有三大關鍵點,第一點梁嫌想用「過失致死」逃避刑責,過失致死僅須執行7年刑期,第二點梁嫌可能想以「傷害致死」逃責,因該罪最高判12、14年刑期,但如果是殺人罪,可能會判無期徒刑、至少20年以上;至於第三點「伴屍19小時」期間,高大成推測,梁嫌絕對有打給爸媽、律師,徵詢「我要怎麼講,才會過關」。
▼梁嫌載屍亂繞畫面曝光。(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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