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竹趙姓男子自稱在美國做過很多事情,但在台灣沒有工作,今年3月15日在家中與妻子發生爭執,卻與前來現場處理的兩名警員爆發口角,稱兩警像流氓、神經病等等。雖然他後來辯稱是因為長年留美不太懂要怎麼形容這個狀況,不過新竹地院法官不採信,日前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趙男聲稱看不慣警察的行為,才會形容他們像流氓。(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新竹縣警局勤務指揮中心3月15日凌晨3時、晚間11時許分別接獲報案指稱有毆打情事,於是通報六家派出所曾姓、謝姓兩名警員前往處理;兩警抵達後經過屋主(即趙妻)同意入內,並要求夫妻倆提出身分證,沒想到竟然挨罵「挖操」、「我剛剛罵你了嗎?神經病」、「你們派過來跟流氓一樣啦」、「那個瘦子像流氓一樣」。
趙男被逮之後矢口否認侮辱公務員,辯稱是因為覺得這件事情很荒謬,才會說出「挖操」,不是針對誰講的,單純只是口頭禪,至於那句神經病也不是在罵警察,是對妻子說的,「我對整個情況覺得公務員沒有依法行政,我長年在美國,不知道怎麼形容,只能說他們像流氓一樣,質疑他們的行為,沒有說他們就是流氓。」
▲兩警前往處理夫妻吵架,卻掃到「颱風尾」。(示意圖/123RF,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不過,新竹地院法官勘驗現場錄影內容,發現趙男是在警員詢問「你剛剛罵什麼」之後,大聲回答「我有罵你了嗎」,一轉身隨即脫口而出一句「神經病」,假如真的是在罵妻子,應該會在更早之前受到妻子指責的時候說,而不是在回應完警員問題之後突然冒出這麼一句話。
法官接著指出,「挖操」、「神經病」、「流氓」等語都有貶低他人人格、損及他人尊嚴的意思,依據我國國情,若在與對方言語爭執期間,用上述言詞辱罵,當屬侮辱性之言詞,這是眾所皆知的事實,最終認定趙男上述說詞都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考量到他經濟狀況尚可、沒有負債,日前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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