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在男友旁遭性侵,當下怕得無法求救,回家後才終於情緒崩潰傳訊訴苦。(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123RF)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女大生於2019年9月間,與男友到西門町某養生館消費,2人隔著一扇簾子躺在隔壁床,不料女大生竟在按摩中,慘遭越南阮姓男子性侵,當下因過度驚嚇無法呼救,回家後才傳訊男友告知;刑事部分,阮男犯強制性交、冒用身分、偽造私文書等罪,判刑6年2月,民事部分,北院判阮男應賠30萬元。
越南籍阮姓男子於2015年,自原雇主工廠逃逸後,在2018年7月間,冒用他人身分受雇於養生館;阮男2019年9月間某晚,接待女大生進行全身按摩時,先要求她從趴姿轉成正躺,期間又趁按摩下腹、大腿內側過程中,慢慢將女大生的短褲脫下。
女大生雙眼被毛巾矇住,雖感覺「怪怪的」,但以為是正常服務流程,便隱忍不發,不料阮男竟脫褲爬上床性侵;女大生感到下體遭異物入侵,嚇得夾緊雙腿企圖阻止,但阮男不僅強行掰開,更手比「噓」要她不要張揚,過程中6、7分鐘,女大生皆因驚嚇過度無法呼救,直到回家後,和男友講完電話,才終於崩潰傳訊告知男友遭到性侵。
阮男於審理中表示,女大生在按摩中呻吟,自己把雙腿打開,還要他幫忙脫褲子,兩人是合意性交;辯護律師認為,女大生當時意識清醒,且男友就在1、2公尺外,遭到性侵卻沒呼救很奇怪,而女大生跟男友離開養生館時,表情看來也沒甚麼不對勁。
刑事一審法官認為,女大生一開始以為是按摩,發現遭性侵後夾緊雙腿阻止,期間阮男仍強行壓制,已犯強制性交犯行;女大生另於審理中表示,遭性侵後因害怕「不知道怎麼講」,回家跟男友通話也說不出來,最後才以傳訊告知,法官認為,女大生若沒遭性侵,應不至於有這種羞憤無助的情緒,且她與阮男根本也不認識,尤其這種事爆出來,還要面對司法審理的煎熬,應沒有誣陷阮男的動機。
至於沒求救部分,法官認為,女大生受性侵當下,才剛成年、還在念大學,碰到突發狀況,一時之間無法反應也很正常,且當時處於放鬆的按摩環境,整個案發過程也只有短短幾分鐘,女大生離開養生館時,情緒可能仍相當混亂,不能因為這樣,就認定女大生與阮男是合意性交,依強制性交、冒用身分、偽造私文書等罪,判阮男6年2月徒刑,其中8月得易科罰金,判決經最高院駁回確定,民事部分,北院日前再判阮男應賠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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