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台南段飛來保麗龍!害5車連環撞 國道警調監視追元凶

▲台南市警刑警大隊科偵隊破獲以鄭姓主嫌為首之販毒集團,起獲大批毒品證物。(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國道1號台南段11月1日晚上發生保麗龍掉落事故。(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國道1號南向273.8公里台南段11月1日晚上發生載運保麗龍之不明車輛,因未依規定覆蓋、綑紮,致保麗龍掉落於內側車道,後方共5部自小客車因閃避不及撞擊該掉落物肇事,幸無人受傷,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已向高公局調監視影像追查肇事車輛依法告發。

▲台南市警刑警大隊科偵隊破獲以鄭姓主嫌為首之販毒集團,起獲大批毒品證物。(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11月1日晚上8時58分許,在國道1號南向273.8公里處,1部載運保麗龍之不明車輛,因未依規定覆蓋、綑紮,致保麗龍掉落於內側車道,後方共5部自小客車因閃避不及撞擊該掉落物肇事,無人受傷。該起車禍發生後,受害民眾在網路PO文反映,請網友協助提供監視影像以利求償。

▲台南市警刑警大隊科偵隊破獲以鄭姓主嫌為首之販毒集團,起獲大批毒品證物。(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警方據報依規定受理後,於11月2日將相關資料送四大隊後,四大隊立即發函調閱高公局CCTV及遠通e-tag相關影像資料,查明肇事車輛,調閱時間約1個月內完成。

▲台南市警刑警大隊科偵隊破獲以鄭姓主嫌為首之販毒集團,起獲大批毒品證物。(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國道第四大隊指出,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貨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裝載之貨物,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8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國道第四大隊將持續利用各項宣導機會,呼籲行車時要裝載之貨物,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以免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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