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查獲不法環保業者棄置事業廢棄物廢料。(圖/彰化環保局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獲報,中部有多處土地空廠房堆置廢棄物太空包,跨區出動檢警及機關109人聯合搜索16餘處所,調查發現不法環保業者葉男以每公噸500元至5千元不等價格,收購PVC廢料及廢五金等事業廢棄物非法處理售出,以每月租金2萬至9萬元,將處理過後的數千公噸的廢料載運到彰化、雲林承租的廠房棄置。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葉男、王姓及黃姓地主等5人均涉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其中黃姓地主諭知交保20萬元、葉男坦承所為,限制住居,另地主王男另涉棄置電鍍污泥、廢液的行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供、滅證及逃亡之虞,於昨(5)日夜間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院今(6)日裁定王男交保30萬並限制住居。
▲彰化地檢查獲不法環保業者棄置事業廢棄物廢料。(圖/彰化地檢署提供,以下同)
該案緣起於彰化縣環保局於2月接獲海埔派出所通報太空包棄置案,又於4月接獲民眾陳情太空包棄置案,經調查發現2處太空包來源皆同為鹿港鎮鹿洋段的倉庫,懷疑為犯罪集團計畫性棄置太空包,遂通報彰化地檢,經地檢主任檢察官王銘仁及檢察官蔡奇曉指揮保七三大二中隊擴大偵辦,歷經5個月調查、蒐證,循線發現鹿港鎮、二林鎮、芳苑鄉及雲林縣古坑鄉等8處相關廠房跟棄置地點,於11月4日發動搜索16餘處所,搜索範圍遍及彰化縣、台中市、雲林縣等縣市,總計出勤人員高達109名,兵分6路同時稽查。
▲彰化地檢查獲不法環保業者棄置事業廢棄物廢料。(圖/彰化地檢署提供)
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指出,本次行動稽查廠房分別為鹿港鎮3處、二林鎮1處、芳苑鎮1處及雲林縣古坑鄉1處,由芳苑鄉的塑膠廠租用上述廠房並進行混合五金處理行為,各廠房發現大量廢棄物太空包,其內容物包含廢五金混合物、廢電線電纜、廢塑膠混和物、廢塑膠浮除渣、廢破碎IC電路板、廢電器用品、電鍍污泥、廢液等,總計太空包逾3,800包,初估棄置之廢棄物高達數千公噸,彰化縣環保局已採樣8個樣品送驗TCLP。
經過檢方調查發現,葉男明知未向主管機關申請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依法不得從事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業務,竟以每月租金2萬至9萬元,向王、黃等數名地主承租位於彰化縣鹿港鎮多處廠房,再以每公噸500元至5千元不等價格,收購PVC廢料及廢五金等事業廢棄物在其內加以非法處理售出牟利後,將處理過後之廢五金混合物、廢電線電纜、廢塑膠混合物、廢塑膠浮除渣等事業廢棄物載運至彰化縣鹿港鎮、二林鎮、芳苑鄉、雲林縣古坑鄉等多處廠房及空地上棄置,嚴重汙染危害環境,初估棄置的廢棄物高達數千公噸。
彰化地檢呼籲民眾若查覺可疑廢棄物堆置,務必通報相關單位,檢察機關必將積極調查有無不法,另請廠房所有人或地主亦應善盡注意義務,切勿心存僥倖或與不肖業者勾結以身試法,提供棄置廢棄物場所,不僅面臨刑責,同時嚴重危害環境及民眾健康。
縣長王惠美針對環保犯罪多次責成環保局應主動出擊並尋求地檢署支持,並指示犯嫌所遺留的廢棄物絕不能成為另一個污染,也呼籲事業單位之事業廢棄物應依規定妥善處理,不可任意棄置,若查獲屬實將依法加重裁罰,若民眾發現違法或任意棄置的廢棄物、河川污染、空氣污染等環境污染行為,可撥打全國免付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及本縣環保局報案專線7118972、7115762檢舉反映,環保局即會派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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