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持刀追砍就讀高中的少女。(資料圖/記者吳奕靖翻攝,下同)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22歲曾姓男子不滿就讀高中的小女友小尹(化名)提出分手,懷疑對方另結新歡,又因想發生性關係遭拒,2019年7月間竟惱羞成怒持西瓜刀當街狂砍女友25刀,削掉頭皮、斬斷2根手指。小尹失血過多倒臥血泊之中差點丟命。高雄高分院依照殺人未遂罪將他判刑10年10月,另外,日前再依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拍攝少年為性交之電子訊號罪等罪判刑。
回顧事發經過,曾男2019年4月底與女高中生小尹交往,他因女友提分手、拒絕與他約會,又懷疑女友另結新歡,因此心生不滿,2019年9月7日傍晚5時45分許,竟拿出放在機車置物箱的西瓜刀,到小尹位於鼓山區的住處前等待,一看到對方現身,竟朝小尹頭部、頸部、背部等處狂砍25刀,見小尹倒臥血泊之中,小尹姑姑扔安全帽阻止仍不罷休。所幸當時一名英勇的騎士路過,見狀隨即下車朝曾男飛踢一腳,曾男這才停手,扔下西瓜刀呆站路邊。
警方獲報到場發現,女高中生渾身是傷,一塊頭皮還被削掉,左手中指、無名指也被砍斷,左手小拇指則是開放性骨折,全身沾滿鮮血,出血性休克,趕緊將她送醫搶救,經緊急手術後這才保住一條年輕生命,由於傷勢過重,住院期間院方還一度發出病危通知書。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曾男坦承有持刀砍楊女,但否認殺人;曾男辯護律師則稱,曾男有強迫症、適應障礙、焦慮症、注意力不集中症候群,導致他在認知即控制行動能力不分有所欠缺,不能認定他有殺人的犯意。但鑑定結果指出,曾男在犯案時,「是在完整意識下完成,並未受到精神疾病影響」,當場打臉律師所說。
高雄地院勘驗各項事證後,綜合雙方關係、行兇過程,不採信曾男說詞,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判他有期徒刑12年;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考量曾男終於坦承殺人未遂,撤銷原判決,改判有期徒刑10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另外,法院還查出,曾男2019年6月、8月、9月間還與小尹曾多次在住處、摩鐵、店面更衣室等處發生性行為,同時拍攝性愛照,甚至曾男因懷疑小尹跟其他男性交往,出言恐嚇,「我要把妳掐死,我也會去死,我要把妳留在還愛我的時候」。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3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並依拍攝少年為性交之電子訊號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另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全案仍可上訴。
據悉,曾男與楊女交往半年,期間不斷提出發生關係的要求,但屢屢被拒,逼得楊女2019年9月提出分手。豈料,曾男分手後再向楊女提出要求再一次,被拒絕後懷疑對方另結新歡,氣得拿西瓜刀在對方住處下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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