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摸14歲少女胸部被起訴。(示意圖/pixabay)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新北一位20歲男子網路認識一位14歲少女,結果被少女父親發現涉嫌摸胸提告,但新北檢察官發現少女跟男子的對話記錄,發現少女對男子說「抓的力道剛好」,難以認定男子有違反少女意願,但由於少女僅14歲,仍以對未滿16歲少女猥褻罪將男子起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今年3月,新北20歲男子網路認識14歲少女,2人開始交往。男子在同年4月於少女住處撫摸親吻少女胸部,事後父親從少女手機看LINE後發現,怒而提告。
男子開庭表示,他有詢問少女意願,少女同意後自己掀衣讓他摸,否認有強迫少女。而檢察官查看2人對話記錄發現,少女事後傳訊對男子說「今天這樣有點快而已」、「我也愛你」、「你吸超久的」、「抓的力道剛好」。認為沒有違反少女意願,但由於少女年僅14歲,依然以對未滿16歲少女猥褻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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