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宏(化名)至美容館進行性交易期間,不僅性侵老闆娘,還在服務人員香香(化名)幼子面前3度性侵香香。(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戴若涵、徐愷昕/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阿宏(化名)到橋頭一間美容館進行性交易,事後不僅性侵老闆娘,還在服務人員香香(化名)1歲多幼子的面前3度性侵香香。刑事部分審理時,法官勘驗各項事證後認為阿宏總共犯下4個強制性交罪,又是累犯,重判他有期徒刑12年;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判阿宏須賠香香50萬元。可上訴。
阿宏2019年4、5月間某日前往高雄橋頭一間美容館進行性交易,老闆娘隨即安排香香幫他服務,事後阿宏多次用電話、簡訊等方式騷擾香香,逼得香香只好離職,但阿宏仍不罷休,轉而向老闆娘施壓,故意檢舉美容館從事色情一事,逼老闆娘指派香香到他住處服務。
老闆娘因為擔心被多次檢舉後將無法營業,會斷了家中收入,只好多次拜託香香能接阿宏這位客人。同時期阿宏也不斷傳簡訊向香香嗆聲,「女兒我一定要想辦法弄上床X到」、「把他(香香兒子)結束好了」,讓她心生畏懼,只好3度帶著1歲多的幼子前往赴約,孩子在一旁玩時,她遭強制性交得逞。
▲香香(化名)因受阿宏(化名)威嚇,心生恐懼下只好帶1歲多的幼子前往赴約。(圖/翻攝自pixabay)
由於香香遭到凌辱身心受創,不再赴阿宏的約,阿宏轉而向老闆娘施壓,不斷傳訊息,「老闆娘,妳有沒有在做,我想過去找妳捧場」、「大姐…我這個人,我不會嫌棄妳年齡比我大,也不會嫌棄做那種工作,大姐這樣妳懂我的意思嗎,妳現在先回個妳的意思給我看看…」等語。
老闆娘擔心全家將因此斷糧,只好在同年9月4日傍晚5點半左右赴約,未料,卻遭阿宏強行指侵得逞,所幸她事前曾交代香香,若自己過了一段時間仍未出來,要立刻報警處理。
橋頭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阿宏有期徒刑4年;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指出,阿宏為了免費跟香香進行性交易,多次騷擾恐嚇對方,3度性侵香香時,香香的兒子還在場,實在泯滅人性,犯後還不斷狡辯,毫無悔意,又有多次犯罪紀錄,最後依照4個強制性交罪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可上訴;另民事部分,香香原來提告求償100萬,但法官審結衡量雙財力後,判賠5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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