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竟倒了16罐「芬普尼」到河裡。(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實習記者劉雪兒/綜合報導
大陸貴州人民法院近日審理1件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4名男子因釣魚未果,竟天真地用爆竹炸魚,經過10幾分鐘後仍沒任何收獲,於是前後共購買16瓶毒藥倒入河中,結果成功「捕撈」3斤(等於1.5公斤)魚,只是他們並沒想到這樣的行徑,卻毒死了22萬隻魚,造成嚴重的生態危機。
根據陸媒《澎湃新聞》報導,事情發生於遵義市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龍潭溝,今年1月30日下午 2名男子相約釣魚,卻遲遲未見任何魚兒上鉤,而其中1人腦洞大開,竟提議「炸魚」或「毒魚」,於是兩人就隨即出資購買6瓶禁藥「甲氰菊脂」(俗稱「芬普尼」),且還另約了2名同伴攜帶炮竹,前來赴約捕魚。
▲「甲氰菊脂」是大陸農藥禁藥。(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他們用爆竹炸魚未獲後,於是將一瓶瓶農藥全倒入河流,等待10分鐘後見效果不彰,於是其中1人又跑去買10瓶的甲氰菊脂,再將其全倒入,沒想到魚隻開始浮上水面,一行人共「捕獲」10幾條魚,重量約1.5公斤的魚,收獲滿滿的回家食用,卻也沒想到這樣行經,帶來後續的影響有多大。
據報導,當地村民當晚驚見河段大量死魚漂浮,後來打撈了數百斤,經過專家鑑定後,4人的行為導致了2.2公里河段的魚類,差點面臨滅絕的危機,超過22萬條魚隻死亡,而河水和鱗片中也驗出甲氰菊脂的成分。
▲死掉的魚隻中,最大的重約4千克。(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事情曝光之後,4人透過報紙刊登道歉信,並共同出資11.4萬元人民幣(約台幣50萬元),購買22萬魚苗在洛江河上游投放,不止製作長期的警示牌80塊、印製宣傳張貼畫1700份,還承擔所有的鑑定費。
法院認為4人犯罪手段惡劣,嚴重危害生態環境,足夠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因此出「餿主意」者被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其餘3名被告均為1年有期徒刑、緩刑1年6個月。
▲4名男子刊登道歉信。(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對此,網友們認為4人的行徑感到無法理解,「太缺德了!應該判15年以上!」、「真是奇葩呀!」、「這到底是貪婪,還是腦子有問題?」、「毒死的魚也敢吃?」、「有錢買毒藥,沒錢買魚?」、「用買毒藥和炸藥的錢,來買魚不好嗎?」、「11.4萬可以去市場吃到吐,去海邊購買剛打撈上的魚,可以吃到他拉肚子,何必呢?」不過,也有網友解答說,甲氰菊脂對人的毒性較低,但直接在河流中使用,會對水生生物造成毀滅性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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