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就站面前!女子遭變態父扒光衣服...爆出悲慘遭遇

▲▼男子在女兒家中安裝攝影機偷拍,多次性侵女兒。(圖/CFP)

▲陝西男子因女兒不聽話,數度伸狼爪得逞。(示意圖/CFP)

記者曾俊豪/綜合報導

大陸陝西省榆林一名吳姓男子,今年4月因認為剛訂婚的女兒不聽話,竟然將她推倒試圖猥褻,幾天後,兩人又發生爭吵,吳姓男子再次伸出狼爪並性侵得逞。一直到他的女兒自殺未遂,事情才曝光,當地法院經過審理,數罪併罰執行七年有期徒刑。

《華商報》報導,2020年4月3日晚上,吳姓男子與親屬開車將女兒從未婚夫家接回家中,之後,認為女兒不聽話便進行毆打,將其推倒在炕上,打算進行猥褻。3天後,也就是4月6日晚上,兩人又在家中因工作起爭執,吳姓男子先是脅迫女兒將衣服全部脫光,之後就把她帶到隔壁窯洞性侵得逞,4月8日,這名父親又再次伸出狼爪。

▲▼性侵,性犯罪,強姦,性騷擾。(示意圖/CFP)

▲女子2度被父親性侵後,案件才曝光。(示意圖/CFP)

整起事件曝光在一個月後才曝光,2020年5月4日上午,吳姓男子在女兒未婚夫家中喝醉,還當著未婚夫的面把女兒衣服脫光,打算再次性侵,女兒才將事情全盤托出,並向當地公安報案。根據當地醫院門診病歷和手腕傷害照片證明,這名女兒被父親性侵後,一度企圖割腕自殺。

檢方起訴時指出,被告為滿足個人淫欲,違背倫理道德,兩次強姦親生女兒,犯罪動機卑劣,社會影響極壞,依法應從重處罰。

法院最終認定,被告吳姓男子以教育女兒為藉口,強制猥褻婦女,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使用暴力、威脅之手段,強行姦淫女兒,行為構成強姦罪,依法實行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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