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一日在整理家中電腦時,偶然發現老婆在外偷吃2名男子,甚至同住飯店共度春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南報導
黃姓男子一日整理家裡時,偶然在老婆羅姓女子的電腦裡,發現她與何姓、顏姓2名男子的親密合照,接著他又發現一張妻子與何男入住飯店的發票,以及顏男送給老婆的手工卡片,驚覺自己遭背叛,氣得蒐證提告。台南地院審結,判羅女需賠償老公10萬元,另她還需再與何男一同賠償15萬元;至於顏男,因他不知情羅女已婚得免賠。可上訴。
黃男與羅女結婚第10年時感情出問題,羅女遂於2018年2月25日搬離夫妻的共同住所,後來,黃男一日在整理電腦主機資料時,意外發現老婆與2名男子親吻、摸胸的親密照片,進一步調查後才知道,原來妻子當月8日有與一名何姓男子入住飯店共度春宵。除此之外,他還發現了顏男2016年12月送妻子的卡片,以及他們2017年3月底同遊日本玩5天時親吻、貼臉的自拍照,對此,認定妻子婚姻期間在外偷吃,與2男顯然有超逾友誼感情及交往的事實。
法庭上羅女辯稱,自己一直以來都有蒐集發票的習慣,有時來自朋友提供或者路上撿拾,強調自己沒有入住飯店;另外,她也替2名小王求情,表示何男及顏男都不知道她已為人妻。
面對親密合照遭抓包,何男出面稱,那些都是在羅女婚前所拍攝的,且他2018年2月8日是單獨入住飯店,後來得知羅女有蒐集發票的習慣,才將發票給她。另名顏男則出面喊冤,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在與羅女交往期間完全不知道她已婚,甚至還有論及婚嫁之想法,後來在朋友協助調查下,一知道羅女人妻身分後,便立馬與對方分手斷乾淨。
台南地院審理時經比對顏男提出2017年的照片,認為羅女容貌狀態及髮型與何男合照片均屬一致,顯然是同期拍攝的,並非2008年前合影,法官審結認定何、羅2人偷吃屬實,須賠償黃男15萬元,另羅女則須再付先生10萬元;至於顏男,因為他是真的不知情,得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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