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男遭女助理控利用權勢猥褻,刑事雖不起訴,但民事判賠對方40萬。(示意圖,非當事女子/達志影像)
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楊姓董事長於2018年1月間要求女助理小君(化名)陪同前往澳門度假,卻趁機於酒店套房內,以撫摸、舔胸部及指侵下體等方式,猥褻、性侵對方得逞。事後,小君返台後提告,檢方以案發地在澳門,無管轄權為由不起訴,因此她另求償150萬民事賠償,一審遭駁回後,二審高雄高分院日前再勘驗錄音檔,改判楊男賠40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楊男去年1月2日以度假須有助理陪同為由,帶著小君及另一名女助理前往澳門,入住一間酒店的總統套房;同月10日要求小君一同接受按摩服務,怎料,小君更衣時將簾子拉起避免被看,他因此對小君大發雷霆,還以言語辱罵對方;同月12日凌晨,他因心情不佳,再度辱罵小君兩小時,隨後便要求小君為其做頭皮保養,孰料,保養完畢後他竟親吻小君,並舔、撫摸小君胸部,還以手指性侵得逞。
事後,小君嚇得趕緊向飯店經理求助,惟過程中楊男聞訊,還軟禁她兩小時,直到她趁機逃到機場搭機返台,報警處理,整起事件因此曝光。刑事部分,檢方當時認定楊男雖觸犯利用權勢性交及猥褻等罪,但因發生地在澳門,且並非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我國法院無管轄權,因此不起訴楊男。小君得知不起訴後,改控強制性交仍遭駁回,因此她根據偵查結果已認定楊男有利用權勢猥褻性交,另提告向楊男求償150萬元。
楊男辯稱,他有徵得助理們同意,才帶小君、另一名女助理出國辦理公務兼旅遊,當時他住主臥室,小君住次臥室,事發前小君每日都會到房間替他指壓,小君會不關門,邊洗邊跟他聊天,而他還提供出差津貼給對方花用,兩人互動親密有曖昧,曾一同挑選價值18萬元禮物送小君家人,另外他雖曾罵了小君,但對方一如往常替他指壓,他才會自然地撫摸、親吻小君胸部,但沒有指侵,互動皆是兩情相悅。
一審橋頭地院勘驗錄音檔,認為楊男有意追求小君,才想發生親密行為,而小君客觀上未拒絕,至於楊男傳訊道歉之對話截圖,楊男辯稱對小君工作斥責過於苛刻,才會道歉,就上述證據、說詞而言,難認楊男有利用權勢猥褻、性侵,因此駁回求償告訴。
二審高雄高分院再勘驗當時錄音檔,發現小君無意願發生親密行為,礙於與楊男同處一室,藉故回應一些言語、動作,來轉移話題,但卻遭楊男斥責「閉嘴、最好都不要穿」、「別扯到旁邊去了…先搞定你跟我吧」、「妳都不能主動的做什麼」、「就像妳現在沒有男朋友,然後妳把bra脫掉」等語,另勘驗求救訊息,足認楊男利用權勢猥褻,至於指侵則因證據不足,無法認定為事實,最終審酌兩造情狀,改判楊男賠40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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