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一名男子,在12年內犯下至少13起北捷性騷擾案,日前遭判刑2年仍然不改,又在捷運車廂內對一名年輕的OL,用下體磨蹭頂撞她的蜜大腿,逞慾後隨即逃離,受害女子不甘受辱報警,警方傳喚他到案說明,訊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函送。
▲71歲簡姓男子搭捷運用下體磨蹭女子手臂或大腿,遭判刑仍不悔改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下同)
據了解,71歲簡姓男子住在新北市中和區,喜歡搭捷運四處閒晃,先會在車廂內尋找漂亮落單女子,趁她低頭滑手機,用下體磨蹭噴精,事後抹在被害人手臂或衣物上,從2008年迄今,在捷運車廂性騷擾年輕女乘客被捕至少13次,9月間還被判性騷最高刑度2年有期徒刑。
9月4日上午8時許,簡男從板橋江子翠捷運站搭到龍山寺站,期間再度又故技重施,在車廂內用下體摸蹭頂撞一名OL右大腿,逞慾後隨即下車離開;被害人心有不甘到捷警隊報案,警方根據監視器確認簡男,循線約談他到案。
他到案後仍不改說詞「年紀大會漏精」,捷警不採信,依性騷擾防治法移送新北市海山分局續辦,海山分局再移由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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