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要犯陳志明在嘉義落網。(圖/ETtoday資料照,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綽號「水蛙」的槍擊要犯陳志明,2019年跨年夜,持槍到秀水1間當鋪掃射51發,逃亡8個月在嘉義被逮後,向檢警供稱會槍擊當鋪「只是要恐嚇又沒有要殺人」,被彰化地檢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彰化地院日前審結,依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將陳志明分別處有期徒刑7月、2年6月,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
▲槍擊要犯陳志明在嘉義棄械落網。(圖/ETtoday資料照)
陳志明,是前秀水鄉代會副主席楊憲龍手下,被彰化警方列為治平對象,2013年楊、陳持槍掃射彰化市一處民宅導致3人中槍受傷,一審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分別遭判處13年6個月及13年有期徒刑;楊憲隆入監服刑,陳志明則遭嘉義檢警通緝,同時為免暴露行蹤遭緝獲,多年來都偽造車牌懸掛在自小客車上持續使用,會認識當鋪莊姓老闆,也是經由楊牽線。
▲被嘉義警方扣得的槍枝彈藥。
陳志明擁有大批槍砲彈藥,2018年底謀畫到該當鋪開槍恐嚇,要開槍前幾日已經前往勘查得知,當鋪平時除供莊及員工營業居住,一家連同妻小都居住在住家內。
2018年12月31日深夜23時許,先騎機車攜帶槍枝、制式子彈52顆(其中51顆具殺傷力、另1顆不具殺傷力未擊發)、彈匣3個之側背包,先到嘉義市1處檳榔攤前停放,再用LINE通訊軟體叫白牌計程車到莊的住處及當鋪附近。
▲槍擊要犯陳志明朝當鋪瘋狂掃射51槍。
當時陳志明見無人在屋內後,1日凌晨1時14分許,陳志明在駕車行進中搖下駕駛座車窗,持前開槍枝,當鋪遭到陳志明用槍瘋狂掃射51槍,還殃及隔壁2戶豪宅,鐵門、牆壁都是彈痕,連水泥柱也有有明顯槍擊痕,而當鋪莊姓老闆在警訊時認為陳男開槍的動機不單純,況且當鋪的店面1樓同時也提供給妻舅住宿、子彈穿透窗戶射到後方的廚房,還好事發當時子女跟妻子都沒有在現場,否則會被射擊身亡。
▲外牆可以看到彈孔。
陳志明開槍後即駕駛自小客車逃逸,將車輛棄置在臺南市北門區渡子頭段的魚塭內人卻藏匿在嘉義,就在2019年8月30日,涉嫌槍擊、殺人的通緝犯陳志明與嘉義警方對峙5小時,還不斷由3樓住處投擲爆裂物品,煙高三層樓佈滿整條街道,最後棄械投降,現場起出短槍11支(含彈匣)、長槍2支(含彈夾)、子彈共537顆、爆裂物8個、彈夾 47個、防彈衣1件等,陳志明經檢察官訊問後,8月31日也已經另案發交執行。
▲鐵捲門都是彈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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