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周姓男子超速行駛又未禮讓行人,當場將過馬路行人撞死,事後遭判刑。(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下同)
記者戴若涵/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37歲周姓男子2019年7月間開車行經中壢區延平路與中美路口時,超速撞上當時正在過馬路的陳姓行人,導致對方當場腦漿外露、脊椎變形,雖經緊急送醫搶救,但仍不幸身亡。事後周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月,可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周男2019年7月21日凌晨4時52分許,開車沿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往桃園方向行駛,行經延平路與中美路口時,不僅超速行駛,還沒有注意車前狀況、禮讓行人,當場撞飛正在斑馬線上過馬路的陳姓男子,造成對方右臉深撕裂傷,顏面骨變形併腦漿外漏、脊椎變形、胸腔變形併左右側氣胸、軀幹及四肢多處擦傷等傷害。
警消人員獲報到場處理,隨即將陳男送醫,但陳男到院前已失去生命跡象,經搶救過後,仍因外傷性休克於當日凌晨5時15分宣告不治。周男在警詢及偵查中坦承犯行,檢方依照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將周男判處有期徒刑8月,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