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再制裁4名中港官員 港府怒批「野蠻行為」:不能接受!

▲▼香港,反送中,反修例,國安法,港版國安法。(圖/路透社)

▲美國再制裁4名中國官員。(圖/路透社)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美國國務院今(10)日宣佈,制裁涉及港區國安法施行的4名中港官員,包含北京駐港國安公署副署長李江舟、中國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負責人劉賜蕙與高級警司李桂華。香港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怒批,有關制裁完全不能接受及不合理,是「野蠻行為」。

他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官員的責任,香港事宜屬中國內政,不容外國干預。

美國國務院指,該4名中港官員,與實施《港區國安法》有關,威脅香港的和平、安全及自治。美國財政部也將他們列入制裁名單,並在網站上公開了他們的個人資料。

美國在8月曾宣佈制裁11名中港現任及前任官員,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警處長鄧炳強、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及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特首辦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警務處前處長盧偉聰。

美國國務院其後在10月14日根據《香港自治法》發表報告,正式向國際金融機構發出警告,要求不能與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內等10名遭到制裁的人士有商業往來,否則可能面臨二次制裁,而在10人當中警務處前處長盧偉聰被剔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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