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獄不想開庭!性侵累犯拿她「死亡證明」...P圖寄法院「請假」

2020年11月10日 17:23

▲▼監獄,鐵窗,受刑人,監視器。(圖/pixabay)

▲邱姓男子為了不要遭法院通緝,竟將醫院死亡證明竄改成自己的病歷後寄至法院。(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中地院

邱姓男子過去因涉多案遭處有期徒刑9年5月確定,他2018年11月8日正式出獄後,因另案涉犯強制猥褻遭法院傳喚,但他為了逃避出庭,竟將衛福部苗栗醫院所開立的死亡證明書,變造成自己的住院證明,寄回法院作為出庭的請假證明,不過最後仍遭識破,反而又替自己再添一筆「偽造文書罪」,遭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邱男先前因妨害性自主等案件,遭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4年6月、4年6月、1年2月,後續又因傷害案被判刑6月,以上刑期合併完,宜蘭地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5月。邱男2018年1月縮刑期滿假釋出監付保護管束,同年11月保護
管束期滿終於出獄,不料,他今年又因另案犯強制猥褻等罪,遭台中地院傳喚。

邱男未出庭後因擔心遭通緝,某日以不詳方式取得苗栗醫院一名女性的死亡證明書,塗改內容資訊後,變造內容成「邱OO因肺部基血需住院開刀之住院證明書」,並於2月27日寄送至台中地院作為請假證明,但上開事情遭識破後,台中地檢署馬上依變造私文書罪將邱男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邱男僅因不想出庭,就恣意變造死亡證明寄至法院請假,行為已損害衛福部苗栗醫院的病歷管理正確性及司法權,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最後依變造私文書罪判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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