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陳姓女子2010年底在某光電公司任職,並與許姓博士廠長陷入熱戀,兩人愛情長跑6年終於結婚,沒想到後來才發現,原來自己是「第5任妻子」,而且在交往期間,男方還到處獵女,甚至結了2次婚,算一算光是20年內就有5段婚姻關係,讓她十分崩潰,並決定提告求償200萬元,但最後只拿到60萬元。
▲陳女婚後才知道自己是「第5任妻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下同)
陳女判決書中提到,許男1997年與高姓女子結婚,不到一年就離婚;接著他在1999年與鍾姓女子結婚,這次維持將近9年才離婚,沒想到離婚後僅僅5個月,兩人又舊情復燃登記結婚,直到2013年再度辦理離婚;2016年間他和黃姓女子結婚,並在2017年離婚,光是這20年間就與3名女子分分合合多次。
陳女提到,2010年間她在任職的光電公司認識許男,對方隱瞞過去「豐富」的婚姻紀錄,聲稱目前仍是單身,過去只有一段婚姻,前妻是鍾女,她信以為真,並在2011年初開始交往,期間發生數次性關係,「2017年初他為了達成結婚的目的,委任王姓長輩向我爸媽提親,當時他甚至還沒跟黃女離婚,直到2017年10月我去請領戶籍謄本,才發現他有多次婚姻紀錄。」
▲許男與陳女交往期間,還與鍾女、黃女有過婚姻關係。
面對陳女的指控以及求償200萬元的慰撫金,許男辯稱,他是在2013年間與鍾女離婚後才和陳女交往,並無隱瞞先前的婚姻狀況,2017年3月結婚時,雖然沒有告知與黃女短暫的婚姻關係,但一切都不是故意的;至於提親的部分,他從未請求別人前往陳家提親,王男是出於善意前去確認陳女雙親是否願意接受他與前妻所生的孩子,「王男也不知道我是否曾與黃女結婚。」
士林地院法官調閱相關資料,發現許男與陳女交往6年期間,真的與鍾女、黃女有婚姻關係,他卻隱瞞已婚的狀態,為達結婚目的,甚至找來假的長輩去陳家提親,導致陳女上當而點頭同意結婚。
法官接著表示,許男隱瞞多次結婚、離婚的紀錄,虛擲陳女寶貴的青春歲月,所作所為明顯已經違背善良風俗,嚴重侵害女方的人格法益、性自主決定權益、貞操權等等,算一算光是1997年至2017年間,他就結了5次婚,考量到雙方目前的經濟狀況,最終判他應賠償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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