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宏對阿桃伸出狼爪。(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林昱萱/台南報導
一名女子「阿桃」日前到閨蜜家中聚會喝酒,過程中因不勝酒力而醉倒,沒想到卻因此慘遭對方男友「阿宏」(化名)伸出狼爪。對此,法院審理後,依法判他3年7月徒刑。
判決指出,阿桃日前與幾名朋友到閨蜜家中喝酒,喝到一半時阿桃因不勝酒力,而醉倒在沙發上,未料閨蜜的男友阿宏卻趁著阿桃閨蜜離開客廳之際,朝她伸出狼爪,不僅親吻她的嘴巴,甚至還撫摸其胸部。更誇張的是,等到在場其他朋友都離開之後,阿宏竟再度利用阿桃無法抗拒之際,強行性侵對方得逞。
阿桃清醒後,發覺自己下體有異物流出,這才驚覺自己遭到性侵,阿桃和閨蜜表示,「妳男朋友好像對我做了不好的事情」,而阿桃也提到,事發當下自己有喊閨蜜的小名,但此說法卻沒有得到閨蜜的信任,而閨蜜也表示,當時沒有聽到阿桃的呼救聲。
雖然阿宏矢口否認犯行,但阿桃驗傷後,也確定其體內有對方的DNA,誇張的是,阿宏竟還辯稱,當時是自己與女友在客廳發生性關係,不知道阿桃是如何取得自己DNA。對此,台南地院審理後,不採信其說詞,依法判阿宏3年6月徒刑,而全案上訴到二審後,二審法官認為,阿宏有公共危險前科,因此加重其刑,改判3年7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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