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姓男子以刀柄性侵女友。重判10年半定讞。(示意圖/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在台南擔任法師的方姓男子,因多次施暴遭女友聲請核發保護令,但他無視保護令,竟在2018年10月間,懷疑女友另結新歡而發生爭吵,並以手指性侵,還嗆「要把妳挖壞」、「不要給別人用」之後更拿刀柄性侵。1個月後,雙方又發生爭執,方男拿出水果刀刺殺女友,女友在電話中向姊姊求救「姊姊我快死了,快幫我報警」。最高法院審理後,將方男重判10年半定讞。
判決指出,方男因有多次施暴紀錄,女友2017年12月5日聲請法院核發保護令獲准,並要求方男搬離租屋處,但雙方仍因共同生下兒子而時有接觸。2018年10月16日晚間,方男帶著兒子到女友租屋處哄睡,女友回來後,喝令方男離開;方男則懷疑女友另結新歡,雙方一言不合起了爭執。
方男先動手毆打女友一巴掌,以左手壓著女友之脖子、胸部,壓制於床上,並用右手拉下脫掉女友短裙及內褲,以手指性侵,還嗆「要把妳挖壞」、「不要給別人用」。女友哭著推開方男,衝進廚房拿起水果刀對著自己胸部,嗆說「為何要這樣對我」、「要死一起死」,方男上前搶刀,導致刀刃、刀柄分離脫落。方男更抓起刀柄性侵,後因兒子被驚醒大哭,方男才罷手離去。
當時因太吵,鄰居報警,警方到場關切,案情才因此爆發。但平靜不到1個多月,方男又因為拿健保卡回到女友租屋處,並趁著女友蹲下撿手機時,以預藏的水果刀,狂刺女友胸、腹、背部。女友雖大喊「老公不要這樣子」,方男回嗆「妳現在還叫老公」,繼續猛刺。還好女友姊姊打電話來,方男停手讓女友接聽,女友在電話中哭喊「姊姊我快死了,快幫我報警」。警方隨後趕到現場,將女友送醫急救,送進加護病房後,還一度發病危通知,還好撿回一命。
事後檢方依照「性侵」、「家暴殺人未遂」等多項罪名,對方男提起公訴。一二審法院均認定方男成立2罪,其中性侵部分判刑4年6月、殺人未遂部分判刑8年,合併執行10年6月。其中二審還痛批方男強制性交、殺人未遂犯行之手段兇狠,且案發迄今未成立和解,顯然未獲被害人原諒,因此仍判刑10年半。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定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