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路透社)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11日宣布已決議「宣揚或支持港獨」的香港立法會議員即時喪失議員資格,隨後,香港政府便公告4名議員被取消資格。對此,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該4人先前報名參加立法會換屆選舉,就已被裁定提名無效,現在要處理的問題是,4個被依法認定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被裁定提名無效及不具備參選資格的人,應否被繼續容許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
林鄭月娥指出,從簡單的邏輯來看,一個不符合參選法定要求及條件的人,自然不具備出任立法會議員的法定要求及條件,如果容許一些不符合基本法要求的人出任立法會議員,明顯偏離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的解釋,當中提到宣誓人宣誓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林鄭月娥還說,相關問題涉及人大常委會有關第六屆立法會延任不少於1年的決定,以及對《基本法》104條的解釋,特區政府不能自行下決定,因此特區政府請求中央人民政府提請人大常委會,從憲制層面解決問題。
林鄭月娥強調,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合憲合法合理,可確保延任議員符合《基本法》要求。
▼香港立法會。(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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