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對侏儒父女,4月間在台電大甲溪發電廠旁的停車場擺攤時遭歧視。(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記者李忠憲、徐愷昕/台中報導
台中市黃姓身障父女,4月18日在停車場擺攤時遭傅姓女攤商驅趕大嗆「我們社區沒出矮ㄟ(侏儒)」、「都是我們在養」等誇張歧視言論,影片曝光後引發社會嘩然。黃男事後怒向傅女提告妨害名譽及強制罪,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2日依妨害自由起訴傅女,但妨害名譽部分則不起訴。黃男表示雖然對於結果有些失望,但仍尊重司法。
黃英豪、黃一涵父女,4月間於台電大甲溪發電廠提供白冷冰棒旁的停車場擺攤時,遭隔壁攤商一名紅衣婦人刁難,大嗆「弱勢團體、全民買單」、「我們社區沒出侏儒」、「情理法你懂嗎?」等語,看不下去的民眾將影片PO網,引起網友大力撻伐。
影片PO上網立刻引起網友公憤,肉搜出該市集及女攤商所有的農場臉書粉絲專頁,灌爆評價只剩1顆星。後續黃男也因不滿長期遭羞辱,帶著女兒一同向傅女提告妨害名譽與強制罪。
▲台中地檢署2日依妨害自由起訴傅女,但妨害名譽部分則不起訴,黃男表示雖然對於結果有些失望,但仍尊重。(資料圖/民眾提供)
據起訴,台電所屬的大甲溪發電廠為了敦親睦鄰,所以開放天輪里東關路的停車格,供當地天輪社區發展協會無償使用,而傅女正是設籍天輪里,同為天輪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而黃男雖不住在此里,卻是有繳上開發展協會會費的一方。
面對此糾紛,台中地檢署偵訊時傅女否認強制犯行,她認為黃男並沒有住在天輪里,本來就不該再此處設攤,且她有受協會黃姓理事長委託管理上開停車場的秩序,強調自己當天行為不是針對誰,也沒有對黃男有不敬之意,只是基於公約去規勸對方不要擺攤,沒有要侮辱人的意思。
檢方認為,傅女以寫有「停車場白冷冰棒」的鐵牌以及2個交通錐,擺放在黃男攤位前方,妨害黃男擺攤營業的權利,犯罪事證明確,2日依妨害自由對她提起公訴。
至於妨害名譽一事,檢察官指出,「公然侮辱罪」構成要件須有「公然」及「侮辱人」,其中「侮辱人」的判斷不能僅著眼於特定的用語文字,且經查,教育部字典中,「侏儒」是指身材過度矮小的人,又以「矮仔人(台語)」表達矮小身材之人,此用詞客觀評價上確實沒有不妥之處,加上從案發影像來看,傅女當時均未與黃男有任何對話往來,傅女機動言詞目的顯然是在質疑黃男不符合在市集擺攤的資格,難認有公然侮辱罪責,故以不起訴處分。
不過台中地檢署最後也表示,雖然傅女陳述被評價為客觀事實而非抽象謾罵,但她言詞儼然已刺傷黃男個人的主觀感情,違反了社會一般道德價值,「直以他人的缺陷作為争吵的手段,當然非可取行為,希冀傅女經歷此司法偵查程序後能時時警惕,思考反省自身所表達言論的妥適性及其背後隱含之傷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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