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調查,徐欣瑩2012到2015年擔任立委期間主提案數113筆法案,與羅淑雷的「0提案」說法並不相符。(合成圖:左/記者林敬旻攝、右/記者陳凱力翻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前國民黨立委羅淑蕾在2018縣長大選時,到新竹為楊文科助選演講,在公開場合抨擊對手候選人徐欣瑩「4年在立法院推出零法案」,還說徐欣瑩被公民國會監督聯盟評鑑為最後一名。徐欣瑩因此對羅淑蕾提告,案經新竹地院審理終結,依違反選罷法對羅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
羅淑蕾於2018縣長大選時為當時的候選人楊文科助選,他在11月4日於峨嵋鄉一場造勢晚會上,以演講形式說:「徐欣瑩我請問你,我講話負責任,大家都知道我不會講假話,請問妳4年來,你在立法院做了什麼法案,零,零!」,事後遭到被點名的徐欣瑩提出告訴。
羅淑蕾辯稱,自己當時只是針對利國利民的法案做比較,徐並不會因為她講這些話就落選。
法官調查,徐欣瑩2012到2015年擔任立委期間主提案數113筆法案,委員連署提案356筆法案,主提案46筆法案三讀通過。
法官認為,羅淑蕾曾參與選舉,擔任過立法委員且具有相當社會經驗,理應知悉若候選人選前遭揭露負面消息,對選情必有嚴重影響,且羅淑蕾身為公眾人物,又有博士學歷,卻在公開造勢場合以演講方式傳播不實言論,事後始終否認犯行,並無悔意,迄今未與徐和解,因此依選罷法傳播不實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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