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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駕駛一年多前在淡水區某路段發生車禍,與女騎士和解兩次,沒想到後來又收到交通裁決書,除了要罰鍰6000元,還要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再考照,讓他氣得直喊不公平,「非常生氣啊!經過那麼久以後才(寄)發那個(裁決書)。」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當時駕駛是在假日開車行經淡水區某路段,停等紅燈時,剛起步左前方的女騎士突然重心不穩摔倒,由於車上兩名朋友都說沒有看到擦撞,他也沒有感覺碰撞到女騎士,停了3秒就慢慢開走。
▼▲駕駛與女騎士事後以3000元達成和解。(圖/東森新聞,下同)
女騎士認為駕駛肇事逃逸,氣得向警方報案,雙方見面談過後,和解了兩次,檢察官也予以不起訴處分。但讓駕駛傻眼的是,就在車禍發生1年9個月之後,他突然收到交通裁決書,不僅要罰鍰6000元,還要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再考照,氣得直說,「感到非常錯愕,非常生氣啊!經過那麼久以後才(寄)發那個(裁決書)。」
駕駛不得已,只好拿著當時以3000元和解的文件,聘請律師幫忙提出行政訴訟,最終與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人員談妥,以撤銷原處分換取撤告,這才終於讓整件事情落幕。律師吳光明認為,裁決處不能只會照單全收,「你今天的裁決行政效率不好,引發後面又要打官司,那不是讓法院、法官再忙一次嗎?」
▼駕駛氣到連說兩次「非常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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