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姓男子因不滿兒子班導師的管教方式,竟至學校臉書粉專公開指謫該名教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南報導
鄭姓男子因不滿兒子國中陳姓班導師的管教方式,竟大膽於該國中臉書社團專頁上,指稱陳師僅因孩子上課放屁及戴口罩做鬼臉,就記一支小過。陳師看見後認為事實遭扭曲,自己名譽受貶損,一狀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審結,根據相關事證認定鄭男發表不實言論屬實,行為已構成誹謗,判處他5000元罰金。
▲陳姓老師遭家長「公開指點」後,怒蒐證至法院提告。(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鄭男2019年8月31日晚上,在兒子就讀國中的臉書社團上留言,「希望有責任的老師帶領各位新人…我兒子上課時放屁記一支小過…陳OO導師,請保重啊」等文字,故意讓大眾看見。陳師發現後,認為自己名譽遭貶損,蒐證完怒向家長提告。
台南地院審理時,鄭男辯稱自己所寫的全都是事實,表示兒子曾因戴口罩做鬼臉被記警告,另外他太太也有接過班導來電,提醒他兒子上課想放屁要先舉手報告老師,放完屁再回來,這一切都讓他覺得相當不合理。
鄭男無奈說道,兒子竟為此被要求寫悔過書,媽媽還有在悔過書上簽名,接著隔天就接到學校寄來兒子被記過的通知單,雖然上方原因是寫「上課搗亂秩序」,但他的記憶點仍認為兒子是因為上課放屁,所以被記小過。
法庭上陳師表示,他確實曾因鄭生上課時戴口罩作鬼臉記1支警告,但這回鄭生被記過主要原因是屢次說謊,給予多次機會仍未改善,且這支小過是國文老師的提案,他只有在獎懲單上核章,後續也有打電話向家長告知記過的原因。
陳師坦言,打給鄭生家長的多通電話中,其中有一通確實有談到放屁問題,因為那個禮拜鄭生經常會在上課放屁,聲音不小,四周的同學也反應有聞到惡臭味道,他撥電話是基於關心孩子的腸胃,「我確實有講到舉手,但不是指放屁前要舉手,是指需要上廁所,可以舉手跟任課老師講」,強調自己知道放屁是生理狀況,不可能要求學生因為在課堂上放屁就要寫悔過書。
法官經勘驗校方的函文後,認為鄭男辯詞與卷附的證據不符,衡量鄭男僅因對陳師不滿,就放任自己偏見,在未經查證前,在網路上發表不實言論,行為顯然已對陳師名譽造成一定程度的貶損,最後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5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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