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明明不具律師執照,卻印製假名片佯裝律師替民眾處理訴訟案件,從中藉機詐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徐愷昕/新北報導
劉姓男子與吳姓女子皆無律師資格,但2人卻於2017年至2018年間自製假名片,由劉男佯裝律師騙取民眾信任,再由吳女假冒書記官,協助民眾辦理訴訟流程,以此方式從中詐取客戶談話費、車馬費、法律諮詢費及訴訟等費用。新北地檢署16日訊問完2人後,今(17)日依違反律師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聲押禁見劉男,另吳女則以3萬元交保。
據檢警調查,劉男本身不具律師資格,但他卻印製名片假冒律師,替民眾處理各式訴訟案件或擔任法律顧問,另還涉嫌指示在牙科擔任助理的吳女,假扮成書記官陪同客戶到法院跑訴訟流程、交付證件資料,且期間為了賺錢,還偽造假的法院收費通知單、地檢署相關收訖單據,向民眾詐取談話費、車馬費、法律諮詢費等訴訟費用。
新北地檢署16日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前去搜索劉男及吳女的居所,扣得他們平時所使用的手機、平板電腦,以及受理委任的民刑事資料、法律事務所戳章、律師函等證物,並傳訊2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劉男涉犯律師法、偽造公文書、偽造私文書等罪嫌重大,為避免他與相關嫌疑人、證人有勾串及湮滅證據之虞,今(17)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吳女則是以3萬元交保。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