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有新歡...他衝女方家熊抱襲胸 崩潰喊:別人摸我也可以

▲▼示意圖,性侵,絕望,暴力,家暴,恐懼,情緒,暗,害怕,強姦,虐童,虐待,社會。(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江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小薰交新男友後,叫他去找別的女孩,一氣之下竟衝到小薰家猥褻女方。(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江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小薰(化名)交了新男友後叫他去找別的女孩,竟衝去她家找人理論,期間還伸手猥褻,數次觸摸小薰胸部,甚至出言猛嗆:「別人的生殖器比較適合妳,妳就給人睡」等語,嚇得小薰掙脫後急衝警局報案。苗栗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江男有期徒刑10月;二審高院審理時,因小薰同意減刑,法官改判6月。可上訴。

江男2019年8月間得知前女友小薰交男友後,因難以接受小薰叫他去找別的女孩,竟跑到女方家找人談判,且一見小薰,就立馬衝上前熊抱襲胸。小薰當場嚇得趕緊用嘴咬江男手腕反擊,趁機掙脫並逃到房屋後面的菜園。

不料,江男也跟著跑來,除了再次將手伸入小薰衣服內襲胸外,還不斷猛喊,「別人的生殖器比較適合妳,妳就給人睡,別人可以摸我也可以摸」等語。最後直到小薰不停求饒,「我們都是朋友那麼久了,你不要這樣對我」,江男才鬆手倖倖然離去。而小薰脫困後,便在姪兒陪同下前去警局報案。

苗栗地院審理時,小薰表示自己與江男認識超過20年,過去曾是男女朋友,2人分手後江男常笑她沒人要,故她才向男方坦白,「我有交男朋友了,你以後不用為我擔心了」,沒想到卻引來性騷擾。

法庭上,江男坦承有去小薰家找她,但矢口否認有任何強制猥褻的犯行,「我沒有摸她,我們在一起10幾年,快20年了,講難聽一點,看都不要看了,摸都不要摸了…她8月初傳LINE給我,說她朋友介紹男朋友給她,她就要我去找女朋友。」江男辯稱,小薰是因為沒有獲得他的經濟援助,才故意誣陷他。

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認為江男犯行屬實,審酌他為逞一時性慾,竟違反小薰意願強行猥褻,侵害其性自主權,造成她難以抹滅的傷害,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不過案經上訴,考量江男已獲小薰原諒,對方也請求從輕量刑,二審高院改判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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