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軍官婚外情,與小三曬婚戒,還製作週年系列照片,正宮氣炸。(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海軍軍官阿義(化名)偷吃已婚女士官小君(化名),2人多次出遊、發生性關係,還拍攝親密照片,甚至還製作「一週年我們結婚了」系列照片,並互相傳送具性暗示的對話,正宮抓包後,憤而對小君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小君侵害正宮配偶權,判她須賠償60萬元。
正宮指控,她與阿義結婚多年,而由於阿義從事軍職,經常不在家,她因此肩負起照顧子女及家務責任,但2018年5月5日,她從阿義手機中發現小君的照片,以及2人交往一週年的紀錄,甚至還有攜手及套戴婚戒之特寫照片,她才發現阿義背著她搞外遇,於是氣得質問阿義,而阿義當下也承諾不再與小君往來,但最後卻向她提出離婚要求。
正宮指出,阿義與小君曾到摩鐵開房間嘿咻多達數10次、共同出遊數10次,讓她身心受到極大痛苦,決定對小君提出告訴,並求償100萬元。
對此,小君辯稱,自己與阿義交往時並不知道對方已婚,且2人出遊的過程也止於一般朋友關係,並沒有逾越男女分際,直到2018年6月才間接得知阿義有配偶的事時,她於是與阿義漸行漸遠,她並非故意要侵害正宮配偶權,認為正宮求償金額過高,請求法官駁回。
法院審理時,正宮提出阿義所簽署的承認書證明2人姦情,而上頭明確記載2人多次發生性關係,也詳細記錄2人同宿的旅館名稱等,2人還在2018年2月7日拍攝製作「一週年我們結婚了」系列照片,阿義更手寫,「一輩子深愛著妳,君兒,喜歡妳那開懷的大笑、在懷裡的感覺、擁抱妳、睡的模樣」等情話,藉此紀念2人交往滿週年。
此外,2人更互傳曖昧對話,內容提及,「哥哥很愛妳」、「哥哥是要當對君兒最好的人。最疼妳的人」、「要是哥哥是君兒的先生的話,不該有多好」,甚至還有「我說妳昨天中午…我有載妳去摩鐵,有睡飽飽」、「你幾天沒要君兒了」、「床上,想躺在妳身上」、「結果你吻我,我就忘了其他事了,君兒很多話想跟你聊」等具性暗示的對話。
對此,阿義也出面表示,2人是因他承辦海軍服裝改制業務時而結識,當時小君擔任模特兒,後來成為好朋友,會一起出遊拍照,也曾經同遊日本且睡同房,但忘記做了什麼,而至於簽署承認書等,是因他即將退伍,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才簽立。
法院審理後,怒斥阿義避重就輕,還企圖迴護小君,所言前後齟齬,認定2人嚴重侵害正宮的配偶權,另外小君自己也已婚,卻仍與阿義發展出婚外情,實屬不該,因此判小君須賠償正宮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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